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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哲浚

1892.1.28~1987.8.31

    早年在耶鲁大学和乔治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深造。1925年回国,在北京大学、北京交通大学等校任教。1927年起,在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和法院担任重要职务。1946年至1948年,受中国政府派遣,组团并以中国检察官身份参加东京审判。他以法律为武器,忘我工作,以大量确凿的人证物证,对25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有力的控诉,终让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受到应有的惩处,伸张了正义。回国后,拒绝了国民党政府对其最高法院检察长和司法院大法官的任命,先后在大夏大学、东吴大学、复旦大学、上海社会科学院、上海财经学院任教,教书育人,鞠躬尽瘁。

 

 

向哲浚、梅汝璈纪念雕像 座落于青浦福寿园•海星园